问题 | 子女要求老人写遗嘱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要求老人写遗嘱时,遗嘱是否有效需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具体如下:
一、符合法定条件则有效 遗嘱要想有效,关键得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从实质要件来看,老人必须意识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老人能够清楚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在形式要件方面,不同类型的遗嘱有不同要求。 例如自书遗嘱,老人需亲自书写遗嘱内容,书写完毕后要亲自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再如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只要老人是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依照这些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遗嘱,即便子女提出要求,遗嘱也是有效的。 二、存在胁迫等情况则无效 若子女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老人违背真实意思订立遗嘱,该遗嘱就是无效的。 因为遗嘱必须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受胁迫所立的遗嘱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所以是无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要求老人小静写遗嘱,小静写下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小朱。小胡质疑遗嘱有效性,争议点在于该遗嘱是小静真实意愿还是小朱胁迫所致。 案情分析: 1、若小静意识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清楚自身财产状况及遗嘱法律后果,且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2、若小朱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如以不赡养相威胁,使小静违背真实意思订立遗嘱,那么该遗嘱违反体现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基本原则,应认定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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