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都有继承房屋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子女是拥有继承房屋权利的,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1.法定继承情况: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当被继承人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时,子女就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这里所说的子女范围比较广泛,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即没有合法婚姻关系下所生育的子女;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这种法定继承的情形下,符合条件的子女都有权利继承房屋。 2.遗嘱继承情况: 如果被继承人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房屋由特定的子女来继承,或者排除了某些子女的继承权,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 3.丧失继承权情况: 倘若子女存在一些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小胡去世,留下一套房屋。小胡的子女小朱、小李和小丽对房屋继承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法定继承均分,小李称小胡有遗嘱指定自己继承,小丽则指出小朱曾有争夺遗产伤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应丧失继承权。 案情分析: 1、若小胡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小朱、小李、小丽作为子女,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继承权,不论婚生、非婚生、收养或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符合条件都可继承。 2、若小胡有合法有效遗嘱,应按遗嘱内容执行,指定谁继承就由谁继承,排除某些子女继承权的也按遗嘱办。 3、若小朱确实存在为争遗产伤害其他继承人等法定丧失继承权行为,那小朱就丧失对房屋的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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