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可以指定现金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现金继承,是可以通过指定的方式来实现的,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遗嘱的性质 遗嘱是一种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行为。 具体来说,遗嘱人在生前,会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依照法律规定的相关方式,对自己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作出个人的处分安排。 而且,这种处分并非在遗嘱订立时就立即生效,而是要等到遗嘱人死亡的时候,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现金作为遗产 现金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的范畴。 只要是被继承人通过合法途径所拥有的现金,那么被继承人完全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由特定的继承人来继承这部分现金。 例如,一个人通过辛勤劳动积攒下一笔现金,他就有权决定这笔现金在自己去世后由谁来继承。 三、遗嘱的形式要求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 例如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写完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代书遗嘱则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等。 只有严格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其中指定现金继承的相关内容,才能够在法律层面上被认定为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指定由小李继承自己的现金遗产。小朱去世后,小胡却提出异议,认为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现金应按法定继承分配,争议焦点在于该遗嘱指定现金继承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从遗嘱的性质看,小朱生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自己现金作出处分安排,在其死亡时遗嘱才生效,若遗嘱有效,应按其指定分配现金。 2、现金作为遗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范畴,小朱有权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 3、关于遗嘱形式,若小朱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如自书遗嘱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那么指定小李继承现金的内容就应认定有效,反之则可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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