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10年后还能生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生效与否和时间长短并无必然联系,关键在于遗嘱自身是否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
下面为您详细阐述: 一、形式要件 遗嘱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这是确保遗嘱有效性的基础。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还需在遗嘱上签名,并明确注明年、月、日,这样可以确定遗嘱的形成时间。 再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只要遗嘱在设立之时满足相应的形式要求,就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失效。 二、实质要件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同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况。 此外,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遗嘱不能将遗产分配给非法组织,或者附加违背公序良俗的条件。 若遗嘱在设立时符合上述要件,即便经过10年,它依然是有效的。 不过,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在这10年间发生了变化,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但该遗嘱未注明日期。小朱去世后,小胡称遗嘱因缺日期无效,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形式要件看,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小朱的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可能影响其有效性。 2、从实质要件分析,若小朱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仅日期缺失,在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或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也可能认定遗嘱有效。但就现有情况,因形式欠缺,小胡主张按法定继承有一定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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