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人具有法定继承权和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法定继承权,以下几类人具有相应的权利:
一、配偶 在合法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互为配偶。 这种婚姻关系需经过法定程序确立,如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等。 一旦婚姻关系合法成立,夫妻双方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子女 子女范围较为广泛,具体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父母未形成合法婚姻关系,但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养子女,经合法收养程序成为家庭一员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 三、父母 父母包含生父母,也就是亲生父母;养父母,通过合法收养程序成为子女监护人的父母;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他们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 四、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在生活上照料、经济上供养等,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等情形下,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依法享有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未留遗嘱,其遗产分配引发争议。小朱的配偶小李认为自己应继承大部分遗产;小朱与前妻的非婚生子女小胡要求平等继承;小朱的养父母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也主张参与分配,且丧偶儿媳小丽称自己尽了赡养义务也要继承。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配偶,在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遗产,夫妻间有相互继承的权利。 2、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可参与遗产分配。 3、小朱的养父母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父母范畴,有权继承。 4、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符合法定继承条件,可参与分配。 5、若小丽确实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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