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剥夺父母的继承权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面为您详细分析遗嘱剥夺父母继承权的相关情况以及应对的方法:
一、遗嘱有效性的判断 遗嘱的有效性是关键所在。 从实质要件看,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晰地认知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 例如,精神状态正常,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同时,遗嘱需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 从形式要件来说,不同类型的遗嘱有相应要求。 自书遗嘱需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注明日期;公证遗嘱则需通过公证机关的公证程序。 若遗嘱在这些方面存在瑕疵, 二、法定特殊情况 即使遗嘱体现了立遗嘱人的意愿,但法律有特殊规定。 若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解决途径 若父母觉得遗嘱不合理且符合特殊情况,可先尝试与其他继承人协商解决,心平气和地沟通,寻求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判,全面审查遗嘱的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特殊情况,从而维护父母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剥夺父母的继承权。小朱的父母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小朱的遗嘱是代书遗嘱,但只有代书人及小朱签名,缺少见证人签名。小朱父母认为遗嘱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遗嘱有效性判断,小朱立遗嘱时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是真实意思表示,实质要件可能满足,但代书遗嘱缺少见证人签名,形式要件存在瑕疵,可能影响遗嘱效力。 2、小朱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按法律规定遗嘱应保留必要份额,此遗嘱未保留,该部分内容可能无效。若协商不成,父母可诉讼,法院将审查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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