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见证人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书遗嘱见证人的标准,对于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至关重要,具体如下: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见证人需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有清晰认知。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味着在心智、认知等方面达到法定标准。 像未成年人,其心智尚未成熟,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行为后果缺乏足够理解能力;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于精神状态的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自身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所以,这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不能充当见证人。 例如,15岁的青少年,其思想和判断能力尚在发展阶段,就不适合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 二、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 这要求见证人不能因遗嘱内容而获得利益或遭受损失。 继承人、受遗赠人本身与遗嘱内容存在直接利益关联,显然不能作为见证人。 此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行, 三、能够见证遗嘱过程 见证人要真实见证遗嘱的设立过程,了解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这包括见证遗嘱人在清醒、自愿的状态下表达遗嘱内容,确保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见证人,其见证的代书遗嘱才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代书遗嘱,找了15岁的小李和与小朱继承人有密切经济往来的小胡作见证人。遗嘱订立过程中,小朱处于清醒自愿状态并签字。之后,围绕该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15岁,属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缺乏对复杂法律关系和行为后果的理解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充当见证人。 2、小胡与小朱的继承人存在密切经济往来,与遗嘱内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无法保持客观公正的见证立场,不符合代书遗嘱见证人标准。 3、代书遗嘱的有效见证需满足法定标准,此案件中见证人的选择不符合要求,该代书遗嘱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