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的遗嘱才具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通常需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
一、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必须能够正确认识和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其精神状态需保持正常。 这意味着遗嘱人要具备清晰的思维和认知能力,能够理解遗嘱行为的性质、意义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其无法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所立遗嘱不能反映其真实想法。 二、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没有受到他人的不当干扰或强迫。 例如,若有人通过威胁遗嘱人的生命安全等手段,迫使遗嘱人立下不符合其本意的遗嘱,那么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三、内容合法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 同时,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四、形式合法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 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各自的法定要求。 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满足上述条件的遗嘱,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一份遗嘱,但其在立遗嘱时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小胡主张遗嘱有效,认为小朱只是偶尔糊涂。小李则认为小朱立遗嘱时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应无效,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无法辨认自己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正确认识和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所立遗嘱不能反映其真实想法,应认定为无效。 2、小胡主张小朱只是偶尔糊涂缺乏依据,判断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立遗嘱时的状态为准,小朱当时的精神状态不符合法律要求,所以该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