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立遗嘱谁为继承人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人立遗嘱指定继承人是有效的,但要满足相关条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具备遗嘱能力 立遗嘱的老人必须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老人的心智和认知能力正常,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例如,老人没有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神志不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 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所立的遗嘱,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二、体现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内容必须是老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本心的情形。 比如,不能是在他人的哄骗下,或者被逼迫无奈的情况下订立遗嘱。 否则,这样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遗嘱形式合法 常见的遗嘱形式多样,不同形式有不同的法定要求: 1.自书遗嘱:需由老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日期。 3.其他遗嘱形式:像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也都有各自严格的法定程序。 只要老人所立遗嘱符合上述条件,指定继承人的内容就是有效的。 老人去世后,遗嘱继承人就能按照遗嘱继承相应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年事已高,想立遗嘱指定小朱为继承人。但立遗嘱时神志时而不清,遗嘱内容也可能因旁人诱导存在偏差,且遗嘱形式采用自书却未注明日期,小朱的姑姑小丽对此遗嘱效力存疑,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能力,小朱爷爷神志不清时立遗嘱,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清晰准确表达真实想法,这影响遗嘱效力。 2、若存在旁人诱导,遗嘱内容非爷爷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等影响的遗嘱不具法律效力。 3、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该遗嘱形式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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