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婿算不算顺位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女婿一般不算法定顺位继承人。
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相关情况。 一、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 我国《民法典》对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中,配偶是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法定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这一规定可以清晰看出,女婿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 二、特殊情况下的继承权利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 如果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他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这里所说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着具体的衡量标准。 在经济方面,女婿需要为岳父母提供主要的生活来源,例如承担他们日常生活的大部分开销,支付医疗费用等。 在生活照料上,要给予岳父母主要的照顾,像陪伴他们就医、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等。 总之,一般情形下女婿并非顺位继承人,但在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一特殊情况下,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的岳父去世,留下一笔遗产。小朱与岳父的其他法定顺位继承人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多年来照顾岳父,应作为继承人参与分配,其他继承人则认为女婿不是法定顺位继承人,不应分得遗产。 案情分析: 1、根据我国《民法典》法定继承顺序规定,女婿一般不算法定顺位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无第一顺序才由第二顺序继承,所以一般情况下小朱无继承权。 2、但特殊情况下,若小朱对岳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经济上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生活上给予主要照顾,那么他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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