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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遗嘱的条件和要求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立遗嘱是一项需要谨慎对待的重要事务,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和要求,具体如下: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其能够清晰、准确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且可以正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例如,成年人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就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因为他们可能无法真正理解立遗嘱这一行为的意义,其表达的意愿也可能不准确、不真实。
二、遗嘱须是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完全自愿作出的,不能受到任何欺诈、胁迫等外力的不当影响。
比如,不能有人通过欺骗的手段让遗嘱人立下不符合其内心想法的遗嘱,也不能以威胁、逼迫等方式强迫遗嘱人立遗嘱。
只有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遗嘱才能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三、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不能将属于国家的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处分,也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继承份额。
四、遗嘱形式合法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
不同形式的遗嘱有着不同的要求。
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案情回顾:

小朱年老体弱,想立遗嘱。小胡为多得遗产,欺骗小朱立下对自己有利的遗嘱,且小朱在精神恍惚时签字。小朱去世后,法定继承人小李、小丽、小静对遗嘱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小朱在精神恍惚时签字,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时所立遗嘱可能无效。
2、遗嘱须是真实意思表示,小胡欺骗小朱立遗嘱,非小朱完全自愿,不符合真实意思表示要求,遗嘱应认定无效。
3、遗嘱内容合法方面,若小胡诱导的遗嘱内容存在违法或损害他人权益情况,遗嘱也无效。
4、遗嘱形式合法方面,若签字时状态不佳等不符合相应形式要求,同样影响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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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12: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