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必须有三方见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的相关规定中,并非所有遗嘱都必须有三方见证,不同类型的遗嘱有着各自不同的要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自书遗嘱: 这种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内容,通过自己的笔迹来表达真实意愿。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需在遗嘱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明确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自书遗嘱体现了遗嘱人的自主意愿,整个过程无需见证人在场。 2.代书遗嘱: 当遗嘱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时,可选择代书遗嘱。 此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完成后同样要注明具体日期。 最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详细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录音录像遗嘱: 立此遗嘱时,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准确的年、月、日,方便后续确认身份和遗嘱内容。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比如生命垂危、遭遇突发灾难等,可立口头遗嘱,但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则无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需遗嘱人前往公证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此过程有公证机构的专业保障,所以不需要额外的见证人。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遗嘱,考虑多种形式。先尝试自书,后觉得麻烦找小李代书,但代书时只找了小胡一人见证。小朱还打印了一份遗嘱,也只让小胡见证且只在最后一页签名。小朱危急时立口头遗嘱,有两人见证,后危机解除,小朱未再另立遗嘱。争议点在于这些遗嘱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若符合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要求,则有效,因其无需见证人。 2、代书遗嘱因只有一人见证,不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规定,应无效。 3、打印遗嘱同样因见证人数及签名不符合要求而无效。 4、危急情况解除后未另立遗嘱,口头遗嘱无效。 5、若小朱前往公证机构按程序办理公证遗嘱,则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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