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立遗嘱房产继承顺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当一个人离世且没有立下遗嘱时,其名下的房产会依据法定继承顺序来进行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及其范围 第一顺序继承人主要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这里所说的“子女”,涵盖范围比较广泛,包括通过合法婚姻生育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经过合法收养程序的养子女,以及和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同样包含多种情况,有生父母、经过合法收养程序的养父母,还有和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及其范围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顺序及份额规定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如果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对其予以适当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未立遗嘱,名下有一套房产。其有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父母小静、小丽。同时还有兄弟姐妹。争议点在于房产该如何在这些亲属间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否能参与分配。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小李作为配偶、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小静和小丽作为养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有权优先继承小朱名下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不能参与继承。 2、在小李、小胡、小静和小丽之间,一般应均等分配房产份额。但若其中有人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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