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如何生效合同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放弃继承生效的相关问题,在此为您详细说明:
一、书面形式 放弃继承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 这是为了确保放弃继承这一重要行为有明确、可查证的依据。 一般来说,要认真书写放弃继承声明书。 在声明书中,需清晰、准确地表明放弃对特定遗产的继承意愿,写明遗产的具体信息,如房产的位置、银行存款的账号等,还要注明继承人自身的身份信息,像姓名、身份证号等,避免产生歧义。 二、意思表示真实 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是继承人真实的想法,不能存在受欺诈、胁迫等影响意思表示真实性的情况。 比如,不能因为他人以伤害家人为要挟而被迫放弃继承,这种非自愿的放弃是无效的。 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通常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因为在遗产处理前,遗产的范围、价值等情况相对明确,此时作出放弃决定更合理。 若在遗产处理后再表示放弃,一般是无效的,这是为了维护遗产处理的稳定性和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四、送达相关方 放弃继承的声明书最好送达其他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等相关方,让他们知晓这一情况。 若涉及诉讼,还需向法院提交,以便法院在处理遗产纠纷时能准确认定事实。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放弃继承的行为才会生效。 建议在作出放弃继承决定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房产和存款等遗产。小胡称小朱曾口头答应放弃继承,小朱则表示自己从未有过真实放弃意愿,且未出具书面声明。小朱后来想放弃继承并写了声明书,但在遗产处理后才送达相关方,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放弃继承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小朱之前仅口头表述,不符合规定,该放弃行为不生效。 2、放弃继承须意思表示真实,若小朱无真实放弃意愿,即便有口头表述也无效。 3、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表示,小朱在遗产处理后送达声明书,此放弃行为无效。 4、放弃继承声明书应送达相关方,小朱未在规定时间送达,其放弃行为不能生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