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做了公证就是属于我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子做了公证并不一定就属于你,下面为你详细分析其中缘由:
一、公证的作用剖析 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加以证明的活动。 在房屋相关事务中,公证的应用较为广泛。 比如常见的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它能证明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公证可以确保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遗嘱公证能让遗嘱的效力更具保障。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公证主要是对这些行为或文书本身进行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它并不能直接决定房屋的所有权到底归属于谁。 二、房屋所有权的确定方式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也就是说,在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上,一般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比如,当你购买了一套房子,即便你们的买卖合同经过了公证,但若没有在相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从法律层面来讲,你依然不能算是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只有完成了产权登记,你才真正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进行了公证。小朱支付房款后,小李却迟迟不配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小朱认为合同已公证,房子应归自己;小李则称未办理登记,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案情分析: 1、公证只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加以证明,证明双方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但它不能直接决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2、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以登记为准。小朱虽有经公证的合同,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从法律层面讲,小朱尚未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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