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订立遗嘱注意哪些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43条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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