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签名就有效。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不公证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经过公证和律师认证的遗嘱效力较高。公证遗嘱要变更撤销的,必须以公证形式。如果不想公证,那么需要有两名以上无相互利害关系的人证明,但需注意遗嘱内容要合法,比如不要将家庭共有财产处理在内。但是如果对遗嘱的形式内容要求不是很了解,经过公证的话比较保险和完备。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