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婚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离婚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 比如,若要保全的房产在A地,那就向A地法院申请; 若不清楚具体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也是合适的选择。 二、提供担保 申请人要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多样,像现金、房产、车辆等都可以。 而且,担保金额得与请求保全的金额相当。 三、裁定与执行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就会马上执行。 四、保全措施 法院可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限制被申请人处分财产。 比如冻结其银行账户,使其无法随意支取资金。 五、解除保全 保全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可申请解除; 法院也能依职权解除。 财产保全会影响被申请人权益,申请时要谨慎,且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怀疑小胡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但不想离婚,于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小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申请,按要求提供了房产作为担保。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并执行,冻结了小胡的银行账户。后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小胡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对保全措施提出异议,争议点在于该保全是否合理合法。 案情分析: 1、小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符合规定,按照法律要求,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相关法院申请是正确的流程。 2、小朱提供房产担保且金额与请求保全金额相当,满足提供担保的法律要求。 3、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执行,符合裁定与执行的程序规定。 4、小胡提出异议,但小朱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该保全措施合理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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