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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给的生活费算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丈夫给的生活费是否算共同财产,有以下具体情况:
一、一般情况
通常来说,丈夫给的生活费不算共同财产。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取得的财产,往往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比如,丈夫为了保障妻子日常开销的需求,定期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满足妻子日常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支出,从性质上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特殊情况
若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那么情况则有所不同。
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通过书面的财产约定,明确规定丈夫给予妻子的生活费属于共同财产。
在这种有明确约定的情形下,就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认定该生活费的属性。
总之,一般情形下丈夫给的生活费属于个人财产,但若存在特别约定,则从其约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定期给小丽生活费。后两人闹矛盾,在财产分割时,对于小朱给小丽的生活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是小丽个人财产,小丽则称双方有特别约定应算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小朱给小丽的生活费是用于满足小丽日常基本生活支出,从性质上看,应认定为小丽的个人财产。
2、若小丽能证明夫妻双方存在书面的财产约定,明确规定小朱给予的生活费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就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认定该生活费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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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9: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