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共同建造的房子怎样确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离婚后共同建造房子的确权问题,首要的是明确该房子的建造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建造的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建造材料、共同参与房屋建造过程等,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大概率属于共同财产。 2.接着,双方可尝试协商来确定房屋的归属以及各自所占份额。 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清晰明确地写明房屋具体的归属和份额分配情况。 3.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判定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像房屋的建造实际情况,包括双方在建造过程中投入的精力、物力等,以及各自对房屋建造的贡献大小等,来综合判断房屋的归属和份额。 4.诉讼中,双方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房屋建造的审批文件、各自的出资证明等。 5.最后,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具体详情,作出公正的判决,明确房屋的归属和份额。 总之,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能协商一致就签协议,不行就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对共同建造的房子确权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出资多应占较大份额,小李则称自己建造投入精力多。双方协商不成,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各自提供相关证据,等待法院判决。 案情分析: 1、关于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是婚后共同建造,且双方都有参与,从共同出资购买材料、参与建造过程等方面看,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协商不成提起诉讼后,法院会综合考量,如双方在建造中投入的精力、物力以及对房屋建造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判定归属和份额。 3、诉讼中证据很关键,像审批文件、出资证明等会影响法院最终的公正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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