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后购买房产的归属: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来说,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积攒的资金去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共同努力所得财产的一种体现。 2.一方婚前首付婚后还贷房产的情况:若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除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外,房产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毕竟婚后还贷是夫妻共同的付出。 3.以一方父母名义房改房的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时,双方用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且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离婚时,另一方若主张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不过,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作为债权来处理。 4.婚前共同出资登记双方名下房产的认定: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双方共同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事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用共同积攒资金买了房,登记在小朱名下,后二人闹离婚对房产归属起争议;小胡婚前首付买房,婚后与小丽共同还贷,离婚时对房产增值部分分配有分歧;小静与配偶用共同财产买以配偶父母名义房改房,登记在父母名下,离婚时小静要求分房遭拒。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婚后购房,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因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资金购买,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胡婚前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除另有约定外,房产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小静夫妻用共同财产买以一方父母名义房改房且登记在父母名下,离婚时不能分割房屋,但出资可作债权处理。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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