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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共有房产一方身故如何分割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当父母共有房产一方身故时,房产分割需要按照一定步骤有序进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确定房产性质
首先要明确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建造等取得的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种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先将房产的一半划分出来,作为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共同共有的,各占一半份额。
比如,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其中50万元会归在世一方所有,剩下的50万元则作为逝者的遗产。
二、确定遗产继承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逝者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若逝者生前立有遗嘱,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能够充分体现逝者的意愿。
三、协商分割遗产
各继承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确定各自继承的份额。
在协商过程中,大家可以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各继承人的生活状况、对逝者的赡养情况等。
如果协商不成,也不必担心,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同样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从而确定一个合理的分割方案,以保障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产。小朱身故后,在房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李认为房产应先分一半给自己后再分配遗产,而子女小胡、小丽认为应直接按法定继承分割整套房产,且对于遗产继承份额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关于房产性质,该房产若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划出一半归小李所有,另一半作为小朱的遗产。
2、确定遗产继承人,小朱的遗产应由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小朱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
3、协商分割遗产,小李、小胡和小丽可协商确定继承份额,协商不成可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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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14 3: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