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车子房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主要是以《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的。
在车子和房子这方面: 其一,倘若车子和房子是在婚后购置的,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原则,应当进行平均分割。 当然,双方也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 其二,要是车子或者房子是由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登记在其本人名下,一般来讲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这类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 不过,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那部分以及其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的。 其三,对于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车子或者房子,并且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视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那么,该财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 总而言之,离婚财产的分割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让离婚过程更加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焦点在于车子和房子的归属。婚后购置的房产,小朱想独自占有;小朱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两人共同还贷,小李要求分割还贷及增值部分;小李父母婚后出资买的登记在小李名下的车子,小朱主张分割。 案情分析: 1、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原则平均分割,双方也可协商,如一方得房给另一方折价款。 2、小朱婚前买的房,虽为其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小李有权要求分割。 3、小李父母婚后出资买且登记在小李名下的车子,视为对小李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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