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开店一方私自转让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开店所产生的经营活动及其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当其中一方私自进行店铺转让行为时,关键在于看这个转让行为是否获得了另一方的同意。 2.倘若转让行为未得到另一方的同意,那么这种私自的转让行为就很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因为店铺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单独处置。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拥有权利主张该转让行为是无效的,从而维护自己对店铺的合法权益。 3.然而,如果受让方是出于善意,也就是他并不知道转让方的行为是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并且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了店铺,同时已经办理了相关的过户等手续。 按照法律的规定,受让方就能够取得该店铺财产的所有权。 此时,另一方只能要求擅自进行转让的那一方给予赔偿损失,以弥补自己在店铺权益上的损失。 4.在这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下,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行动,收集相关的证据。 通过收集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对店铺所拥有的权益,为后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一家店铺。后小朱未经小李同意,私自将店铺转让给小胡。小李得知后,认为转让行为无效,而小胡称自己是善意受让且办理了相关手续。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经小李同意私自转让店铺,此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因为店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单独处置,小李有权主张转让行为无效。 2、若小胡是善意受让,即不知转让未经小李同意,且以合理价格受让并办理过户手续,小胡能取得店铺所有权,此时小李只能要求小朱赔偿损失。 3、小李应及时收集店铺经营相关文件及财务记录等证据,证明自身对店铺的权益,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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