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父母给儿子买房算个人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婚内父母为儿子购置房产时,倘若清楚地约定此房只归儿子一方拥有,那么这房屋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了有特别约定之外,若无其他特殊约定的话,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要是父母在购房的那个时候,明确地表示这房子是赠予给儿子个人的,并且还能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像是赠与合同等,这样的话,这房屋就妥妥地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去分割它的。 但要是没有明确的约定,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割。 总而言之,核心要点就在于是否有那种明确的赠与约定。 如果有明确约定,房屋就归儿子个人;如果没有,那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需要分割。 这对于房产的归属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处理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小朱父母出资为小朱购置房产。小朱父母称房子只给小朱,但未签订赠与合同。后小朱与小丽感情破裂闹离婚,小丽主张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小朱则认为是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无特殊约定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朱父母虽口头表示房子只给小朱,但缺乏明确约定及证据证明,从这点看,房产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于没有像赠与合同这类明确的证据来支撑房子是赠予小朱个人的说法,所以小丽主张分割房产有一定合理性,若无法补充有效证据,小朱很难主张房产为其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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