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没离婚一方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对于夫妻未离婚时一方买房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其一,如果所购买的房产是用夫妻共同的财产来支付款项的,即便最后只是登记在了一方的名下,那它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是用于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买房自然也包含在内。 其二,倘若该房产是由一方利用其个人的财产去购买的,并且在购买时就明确表示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体现了个人财产的独立性,其在婚后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的财产,应归其个人所有。 其三,要是购房款一部分是来源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而另一部分则是来自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双方没有对房产的归属作出约定,一般来说会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对于另一方的出资部分,是可以主张相应权益的。 总之,要判断夫妻未离婚一方买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核心就在于购房款的来源以及双方是否有清晰明确的约定。 这些规定旨在合理划分夫妻财产,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未离婚时小朱买房。房款部分来自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是小朱个人财产,且双方未对房产归属作约定,小朱主张房子是个人财产,小李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购房款一部分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一部分源于小朱个人财产,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购房的部分,符合共同财产用于家庭生活相关规定。 2、对于小朱个人财产出资部分,其虽有出资,但在无明确约定时,整体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小朱可就其个人出资部分主张相应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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