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通常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倘若夫妻二人一同出资购置了房屋,不管这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亦或是双方名下都有登记,它都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就像一方通过银行贷款来购买房屋,婚后由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还贷的责任,这样的房屋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在对这类房屋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方在婚前支付的首付款以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应当由支付首付款的一方适当多分得一些。 同时,还得考量双方在这个房屋中所做出的贡献大小等诸多因素。 总之,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一般是共同财产,但在具体进行分割的时候,必须综合各种实际情况来做出准确的判断,以确保分割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前小朱贷款买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在分割该房屋时产生争议,小丽认为房子应均分,小朱则认为自己婚前付了首付应多分。 案情分析: 1、此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虽小朱婚前贷款买房,但婚后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条件。 2、在分割时,小朱婚前支付的首付款以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小朱应适当多分得一些。同时,也要考虑双方在房屋方面的贡献,如装修、维护等,综合判断后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