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在家带孩子可以要求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单纯只是在家带孩子这件事本身,很难直接去要求获得赔偿。
然而,要是出现了以下这些状况,那就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 其一,倘若对方出现了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类极为重大的过错行为,从而引发了离婚的结果,那么无过错的那一方是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这里面就包含了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 其二,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偷偷地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又或者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亦或是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于有这种行为的那一方,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 这也是对另一方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 其三,要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一方在离婚之后要承担比较多的家庭义务,像照顾孩子之类的,而对方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就可以依据这个协议来主张赔偿。 总而言之,到底能不能要求赔偿,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要是双方之间存在争议,还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来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小朱在家带孩子。后小李与小胡同居,小朱提出离婚。离婚时,小李还偷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且此前离婚协议约定小朱照顾孩子,小李应给予经济补偿,但小李拒绝支付相关赔偿。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与小胡同居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小朱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小李的行为给小朱精神带来创伤。 2、小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应少分或不分财产,以保障小朱的合法权益。 3、依据离婚协议约定,小李应给予小朱照顾孩子的经济补偿,小朱有权据此主张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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