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婚前购买房产,通常情况下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①倘若在婚前买房时,所有的款项都由一方独自出资,并且房产登记在这一方的名下,那么这套房屋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购房款完全由一方承担,且明确只归这一方所有,所以房屋的产权也相应地归其个人。 ②要是婚前买房是由一方出资,但房产却登记在双方的名下,一般情况下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双方事先有另外的约定,这种情况体现了双方对房屋产权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③当婚前买房是双方共同出资,并且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时,通常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双方都对购房出了力,都有一定的权益在其中。 然而,如果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就应当依照约定来处理。 总之,判断婚前买房是否为共同财产,主要依据购房款的出资情况以及房屋的登记情况等因素。 这些因素相互结合,共同决定了房屋的产权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前买房,小朱独自出资,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后二人感情不和闹离婚,小丽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认为是其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独自出资且房产登记在其名下,根据相关规定,这套房屋应属于小朱的个人财产。购房款完全由小朱承担,且明确只归其所有,房屋产权相应归其个人。 2、小丽主张房产为共同财产缺乏法律依据,在这种明确的出资和登记情况下,应认定房屋为小朱个人财产,小丽的主张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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