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男方把钱转给父母朋友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男方在决定离婚之前,存心要转移财产,把钱转移给父母或者朋友,这种举动很有可能已经构成了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男方在离婚这个特殊时期进行这样的财产转移操作,显然是不恰当的。 2.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来看,在进行离婚并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于有这种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男方,法院是可以对其进行少分财产或者干脆不分财产的处理的。 这是为了保障另一方即女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男方通过这种不正当的手段来侵占夫妻共同财产。 3.当女方察觉到这种情况之后,她是拥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她的诉求是让法院认定男方的这些转账行为是无效的,并且要求法院帮助她追回被男方转移走的财产。 这是女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她必须要积极地去行动。 4.女方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些转账行为确实是发生在离婚之前,并且确实是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转账记录,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获取到详细的转账信息,以此来证明资金的流向;同时,还可以寻找相关的证人,比如知晓这些转账行为的朋友、同事等,他们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之一,来增强女方诉求的可信度。 5.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的审查和准确的判断。 会对女方提供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核,若最终认定男方的行为确实属实,那么法院就会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决,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女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夫妻关系破裂准备离婚,小朱在离婚前将钱转给父母和朋友,试图转移财产。小丽察觉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转账行为无效并追回财产,争议点在于小朱的转账行为是否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离婚前转移财产,若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行为可能构成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这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按照法律,若法院认定小朱恶意转移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对小朱少分或不分财产,以保障小丽合法权益。 3、小丽需提供充分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小朱的转账行为是恶意转移财产,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审查判断并作出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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