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给夫妻一方所有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呀,要是把财产赠与给夫妻中的一方,要是有明确的约定表明这财产只归这一方所有,那它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啦。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呢,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除非有另外的约定,不然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而在赠与合同里要是明确地指定了某财产只归某一方所有,那就应该尊重赠与人的意愿,这个财产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啦。 比如说呀,丈夫把他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妻子,并且在赠与合同里清清楚楚地约定了这房产只归妻子所有,那么这套房产就实实在在地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啦,不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哦。 但是呢,如果没有做出这样明确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啦。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胡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小李,未明确约定房产只归小李所有。后来小朱与小李感情出现问题,在财产分割时,对于该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另外约定,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小胡赠与房产时未明确约定只归小李,从常规角度看,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赠与人小胡若未明确指定房产归属,在夫妻财产分割情境下,该房产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划分,符合法律关于夫妻财产认定的一般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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