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离婚房子怎么分有子女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购买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情形下,从原则上来说,是应当平均进行分割的。 倘若这所房子是利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来购置的,即便它的登记名字只在一方名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分割的方式,比如说由其中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然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要是房子是由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去购买的,而在婚后又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产权登记的那一方。 不过,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倘若婚姻中有子女存在,子女一般不会直接参与到房产的分割过程中。 但是,法官在做出判决的时候,很可能会将子女的利益等因素考虑进去,比如为子女安排房屋的居住权等。 总而言之,对于房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必须依据实际的情况来综合判断,像购房资金的来源、各自的出资比例以及登记的情况等等这些方面都要考虑在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后两人感情破裂打算离婚,小朱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小李则认为是共同财产应平分。同时他们育有一女小静,小胡作为法官审理此案,需要考虑小静的利益,还要考量购房资金来源等情况。 案情分析: 1、若购房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也属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一方得房给另一方补偿。 2、若小朱用婚前财产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小朱,但小朱需对小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3、有子女小静存在,法官小胡在判决时虽子女不直接参与房产分割,但可能会考虑小静利益等情况综合判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