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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有共同的房子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面对共同的房子,通常会按照以下这些方式来进行处理:
首先是协商优先。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房子到底归谁所有,以及应该给予对方多少补偿等相关事宜。
只要他们所达成的协商结果不违背法律的规定,那么这个结果就是有效的。
比如说,夫妻双方可以商量房子归其中一方所有,而这一方需要给另一方一定金额的补偿,或者也可以商量将房子卖掉,然后平分卖房子所得的款项。
其次是判决原则。
要是双方协商不出一个结果来,那么法院就会依据房屋的具体状况、双方在购房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大小、以及要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等这些因素来做出判决。
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并且没有特别的约定说明房子属于哪一方,那么一般就会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会平均地进行分割。
但要是其中一方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双方一起还贷款,那么在分割房子的时候,增值的部分就可以适当照顾一下还贷的那一方。
最后是拍卖变价。
如果夫妻双方都不主张对房屋拥有所有权,那么就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谁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价高者就可以获得房子。
要是竞价没有成功,那么就可以将房子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就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来进行分割。
总之,在离婚的时候处理共同房子这件事情,一定要综合考虑各种不同的因素,始终以公平合理作为最基本的原则,这样才能让双方都尽量满意,避免产生更多的矛盾和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有一套共同的房子。小朱想直接卖掉房子平分款项,但小李想自己得到房子并给小朱一定补偿,双方协商不成。于是小朱向法院起诉,小朱称房子婚后购买应平均分割,小李称自己对购房贡献大应得房子。

案情分析:

1、若房子是婚后购买且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按法律应平均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双方购房贡献等因素。
2、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需综合多种因素判决,如小朱说的婚后购房和小李提出的贡献大小,权衡后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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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4:4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