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三年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时进行财产分配时,有以下重要原则:
①夫妻共同财产需由双方进行协议处理。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人民法院就会依据财产的实际具体情况,按照对子女有利、对女方有利以及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②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在财产分配过程中不参与分割。 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还有生产、经营、投资所获得的收益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然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 比如,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双方协商不好该房产的分配问题,法院就会结合房产的具体情况,如购买时间、出资比例等,按照相关原则来进行判决。 而婚前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毫无疑问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会参与到财产分配中的。 总之,具体的财产分配必须依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的判断,以确保分配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一对夫妻,他们决定离婚。婚后他们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在离婚财产分配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对家庭贡献大,应多得房产份额,小丽则认为应按出资比例分配。同时,小朱在婚姻期间获得一笔人身损害赔偿,小丽觉得这也应纳入共同财产分配。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若无协议,法院应综合考虑购买时间、出资比例等判决。小朱仅以对家庭贡献大为由要求多得份额缺乏依据。 2、小朱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依据相关法律,不应纳入共同财产分配,小丽的想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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