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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职妈妈离婚财产怎么分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婚后,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离婚时,这些财产应该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
不过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仍然归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到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中。
-比如,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便婚后双方一起居住,在离婚时这栋房产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2.全职妈妈在婚姻存续期间,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到经济活动中去,但她们为家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心血,包括照顾家人、打理家务等。
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应当适当考虑到这一点,给予全职妈妈一定的照顾。
-例如,在计算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将全职妈妈在家中所做的家务劳动折算成一定的经济价值,体现在财产分割中。
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包含工资、奖金,这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劳动报酬;还有劳务报酬,像一些兼职工作所得等;以及生产经营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企业所获得的利润等。
-像丈夫经营的超市,每年的盈利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4.如果其中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比如重婚,即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虐待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遗弃家庭成员,对需要扶养的人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等。
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主张多分。
-假设妻子在婚姻中存在虐待丈夫的行为,那么丈夫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以弥补自己所受到的伤害。
5.同时,在考虑离婚财产分割时,还必须要充分考虑家庭的实际情况,像子女的抚养问题等因素对财产分割的影响。
-例如,如果子女跟随一方生活,那么这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多分得一些财产,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需求。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始终以公平合理为基本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小朱成为全职妈妈照顾家庭。后两人感情破裂要离婚。小朱认为自己家务劳动应算经济价值,小李觉得不应算。小李婚前有房产,婚后共同经营超市有盈利,且小李称小朱有虐待他的行为,小朱否认,争议财产分割。

案情分析:

1、婚前小李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2、超市盈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无其他情况应平分。
3、小朱的家务劳动是否算经济价值存在争议。
4、小李称小朱虐待他但小朱否认,需有证据证明虐待行为存在,若存在小朱会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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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