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这所房屋是由一方在婚前一次性全款付清购买的,并且在办理房产登记时是登记在这一方的个人名下,那么在夫妻离婚之后,这所房屋就归属于购买该房屋的那一方个人所有。
因为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情况下,房屋的产权从一开始就完全属于购买方,没有其他因素的影响。 2.要是房屋是由一方在婚前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的,婚后夫妻双方一起偿还贷款,而房屋的登记名字是在付款方的名下,当夫妻离婚时,这所房屋归付款方所有。 不过,对于婚后双方一起偿还的贷款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应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获得相应补偿的。 这是因为婚后共同还贷的行为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都有另一方的贡献和付出。 3.倘若房屋是在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并且在办理房产登记时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那么在夫妻离婚之后,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对房屋进行分割。 这样的分割方式是比较公平合理的,能够体现出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贡献程度。 4.要是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不管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还是双方的名下,通常都将这所房屋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来确定如何分割房屋。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就由法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判决,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婚前小朱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朱和小李共同还贷。后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小朱认为房子应归自己,小李则认为自己共同还贷应得到补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房屋归小朱所有是合理的。 2、小李有权要求小朱对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给予相应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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