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不离婚可以把房子赠与子女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不选择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把房子赠与给子女的。
这一行为本质上属于赠与合同。 从法律层面来看,赠与人拥有在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之前撤销赠与的权利。 不过,这里有一些例外情况,比如已经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又或者是依法不能撤销的、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就不能随意撤销。 要是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赠与人就享有任意撤销权,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撤销赠与。 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在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就不可撤销了,这意味着房子的所有权已经正式转移给了子女,赠与人不能再反悔。 在办理赠与手续的时候,一定要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要尽快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通过合法的程序将房屋的产权变更到子女名下,这样才能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他们想把房子赠与儿子小胡,于是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房子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后小朱反悔,不想赠与了,但小丽坚持要赠与。小胡认为父母已签合同,应按合同执行,这就引发了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房子未办理过户登记,小朱作为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他可反悔。 2、虽然有书面合同,但在房屋产权变更前,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若小朱行使撤销权,该赠与可被撤销,小胡难以要求父母必须履行赠与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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