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期间把房子卖了会怎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诉离婚的这段时间里,擅自卖房可是会引发一连串的法律问题。
要是那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要是没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擅自把房子给卖了,这就很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有权利主张那个买卖合同是无效的,然后要求把房子给返还回来,或者是获得相应的赔偿。 不过,如果买方是善意取得的情况。 也就是说,买方在购买这房子的时候,压根不知道卖方是无权处分的,并且还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钱,同时也办理好了产权过户的手续。 那么,买方就能够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而没处分房屋的那一方,可能就只能要求处分房屋的那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了。 所以,在起诉离婚期间,如果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里的房屋这件事,一定要和对方好好协商,或者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进行处理,这样才能避免出现那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也能防止财产出现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起诉离婚期间,小朱未经小李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卖给了小胡。小李认为小朱构成无权处分,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而小胡称自己是善意取得。 案情分析: 1、若小胡并非善意取得,即知道小朱无权处分,或未支付合理价钱,或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那么小朱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买卖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房屋应返还。 2、若小胡是善意取得,即不知情、付合理价且办理过户,小胡取得房屋所有权,小李只能要求小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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