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写的协议书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后所写的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2.首先,倘若这份协议书是在双方都自愿且处于平等地位的前提下,针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事宜作出了清晰、明确的约定,同时又没有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一般来说它是有效的。 比如,双方在协议中详细地写明了房产的归属、存款的分配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且这些约定都符合法律要求,这样的协议书就是有效的。 3.然而,如果在签订协议书的过程中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使得协议的内容明显有失公平,那么这种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 比如,一方利用对方的不知情或者弱势地位,强迫对方在协议上签字,这种情况下协议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4.另外,要是涉及到不动产等财产的分割,仅仅签订了协议书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话,是不会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 5.总之,要确切地判断离婚后写的协议书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协议的签订过程、具体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多方面的因素,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明确了房产归属、存款分配及孩子抚养权等事宜。但签订过程中,小丽担心被小朱胁迫,而小朱称是双方自愿。 案情分析: 1、若协议是双方自愿且平等签订,内容清晰明确,不违法律规定,如明确房产归属等,一般有效。 2、若签订时有欺诈或胁迫,导致协议明显失公平,可能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如一方利用对方弱势强迫签字。 3、涉及不动产分割,仅签协议未办理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需综合多因素判断协议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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