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双方买房婚后独自还贷离婚如何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婚前是双方一起出资去购买房屋,而到了婚后却只有一方在独自承担房贷还款的时候,通常这种情况下的房屋会被认定为是双方按照一定的份额来共有的。
比如,一方出了60%的钱,另一方出了40%,那么房屋的份额也就相应地按照这个比例来划分。 2.在婚后独自还贷的这部分以及与之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独自还贷的那一方是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予相应补偿的。 这是因为独自还贷的一方承担了更多的经济压力,为房产的增值做出了贡献。 3.具体要确定补偿的数额呢,就可以通过对婚后还贷的金额以及房产增值部分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再依据双方在购房时的出资比例等各种因素来综合计算。 比如说,婚后一共还了50万房贷,房产增值了30万,双方出资比例是6:4,那么独自还贷方可能就可以获得50×60%+30×60%=48万的补偿。 4.如果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对房屋的归属以及补偿等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执行。 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5.要是双方无法就这些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还贷情况、房产增值情况以及双方的实际需求等各种因素,以一种公平合理的方式来处理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小朱出60%,小李出40%。婚后小李独自还贷。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份额及小李独自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数额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李不应按60%比例获取补偿,小李则坚持按比例补偿,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应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 2、婚后独自还贷方对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有获补偿权利。 3、无约定情况下,法院会综合出资、还贷、增值、需求等因素公平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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