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登记在夫妻名下的陪嫁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尚未以夫妻名义登记注册的陪嫁汽车,其归属权究竟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还是归属于单独一方所有,还需结合具体事实进行详尽的分析:首先,若该汽车在婚姻关系建立前即已完成赠与手续,并以某位配偶的名义进行了登记注册,此时可以被视为该配偶的个人财产;
其次,倘若该汽车系在婚后才完成赠与手续,并且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在此种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规定说明此项赠与仅限于其中某一方,否则便可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再者,如果赠与文件中确实明确说明赠与对象仅限于某一方,则此辆汽车就应归属为该方的私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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