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的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作为婚前女方家庭赠送给女方的陪嫁礼金和物品,这些资产一般并不会被视为婚后的共有财产,而是被严格地认定为是女方的私人财产;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即当婚姻双方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之后才收到来自女方家庭的礼品馈赠,并且赠予者未能明确表达只有女方一人可以享有的意味时,那么这样的陪嫁礼品便可能会被归类于婚后共同财产范畴之内; 反之,如果在赠予过程中,赠予者已明确表明其赠送礼物仅限女方独有,这时候的陪嫁物品仍然应被理解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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