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不公证是否就无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婚阶段所获取的财富属于个人独立拥有的资产,不论双方在离婚之际签订与否,这些个人财产仍将保持其纯粹的归属性质,而不会在离婚之时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以下几种状况,将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专属财产,在进行离婚诉讼过程中,这些私人物品都不会成为分割的对象:(1)婚前个人已经获得的财产; (2)因为某个原因导致身体受到损害而收获的医疗费用或者残疾人生活补助金之类的特殊款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支付给某一方的财产; (4)单一一方专门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 以及(5)其他必须要划分为一方独自所有的资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