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有任意一方向法院递交了离婚申请书,并请求分割财物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需恪守以下基本原则:首先,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均享有同等的权益,这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
其次,考虑到未成年子女和女方在离婚过程中的特殊情况与需求,为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故在此设立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再次,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尽量为双方提供便利,以确保日后正常的生活不受太大影响,即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第四点,便是强调任何一方都不能滥用其权利,应尊重相关法规和司法程序,即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最后,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消耗、损害或毁灭等情形,则另一方无须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