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夫妻解散后,对于保险领域的相关事宜需要进行科学而合理的处置,根据具体情形的差异,我们将采取多种不同的处理策略,详细内容如下:
首先,关于养老保险方面,若夫妇其中一方或双方均已顺利领取到养老金,则当事人应将婚姻存续期内所获取的养老金额度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公平分配。
其次,若系单方在结婚前购置保险产品,并独立支付全部保费用,在此种情况下,除双方事先存在特殊约定之外,该份保单应归属个人财产范畴,于离婚之际全权交付一方保管。
最后,如涉及在婚后购买的保险品种,譬如家庭财产险、健康险等类型,若为夫妻双方共同交纳保费的情况,这类保险产品被划分为夫妻共有时,可协商解决如何加以分割问题;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请求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审理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