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应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购置房产且离婚时的分割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类情况:
首先,若该婚前房产系由某一方单独出资购买并以自身名义所登记注册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房产则视为个人专属财产,另一方可主张对此并不享有任何权利主张; 此外,无论婚姻关系持续维持多久,该个人专属财产,都不会自发地转变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 假设婚后,两个人共同对该婚前一方所拥有的房屋进行修缮或装潢,那么在房产价值的增值部分中,应归属另一方的那份份额,就应该由该房屋的所有者使用货币方式支付给对方作为补偿。 其次,如果在结婚前,某个一方独立支付了房款首付,同时还向银行申请了贷款,并且房屋也被登记在他自己的名字之下,然而在婚后,两个人都用夫妻共同的资产来归还这个房屋的贷款,根据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这栋房屋将会被判定为属于个人财产,而夫妻双方共同用于还款的资金和房屋对应的财富增值部分,则会按照适当比例均分给双方; 最后,尚未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就成为了所有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负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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