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地产并进行婚前贷款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此类不动产并非依据婚姻关系而自动认定为夫妇共有的财产范畴。
唯独在特定的例外情形中,例如该房产系婚后双方共同还款所购置,则另当别论。 这是因为在婚前所获得的个人储蓄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这一根本性的资产属性无论个人财务状况出现何种波动都不会轻易因此发生变化。 因此,所购置的房产也并不当然被列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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