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是否可以更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遵循,若二人已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则离婚协议书自离婚登记之日起即时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亦应按照离婚协议书所确定之内容,切实履行自身之权益与责任。
通常而言,离婚协议书乃是夫妻于婚姻存续期间曾经参与并且自愿达成约定的产物,本质上属于对个人权益的处分,因此,任何违背承诺的行为皆不被允许。 次要方面,如果男女双方在解除婚约后一年之内对于财富分配意见发生变化,并针对财产分割协议提出修改或撤销诉请,人民法院须予以受理。 然而,倘若法院经过严谨审理,未能发现在公共财产分割过程中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便会按法定程序拒绝接受相关主张,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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