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买房可以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如果选择全额付款,您可以单独将配偶的姓名写入房产权属证书中,这完全取决于您和您的伴侣的意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夫妇共同支付了所有购房款项并且仅在其中一方的名下登记,此房产仍然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使用其个人财产全额支付购房款项且仅在该方的名下进行登记,那么该房产则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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