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婚后房子怎么更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若婚姻关系当事人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以签署离婚协议的方式正式宣告婚姻破裂之后,想要进行房地产等共同财产的分配和更名事宜,应务必亲自前往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完成必要的手续办理。办理更名过程中所必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的原始凭证及其副本;离婚协议的完整版,且需盖有民政部门或者民政档案部门的官方盖章;离婚证书以及能够清晰表明该房产属于婚后夫妻共有的相关文件;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格;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包含房屋共有权证)。此外,如离婚协议中未明确标注原婚姻登记日期的,还需要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原结婚证明文件。
其次,对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的夫妇来说,只需携带以下材料便可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身份证件的原始凭证及其副本;离婚证书以及能够清晰表明该房产属于婚后夫妻共有的相关文件;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格;房屋所有权证(包含房屋共有权证);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其副本。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若判决书已明确房产归属,则仅需由权利人一方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登记房产证的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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